之前在FB的轉帖上看到一篇故事,

一個媽媽有一天突然找到以前年輕時所收到的一疊情書,

於是兩姐弟就看了起來,在看了半小時後才發現一件很令人納悶的事情,

情書裡面沒有一封是爸爸寫的。

這故事告訴我們一個真理,

會寫情書不一定追得到女朋友,有感覺的就算你沒有文采還是會喜歡你,

沒感覺的就算你自比九把刀賽劉墉,連莎翁看到你都會想再死一次,

對方也還是不會喜歡妳的。


所以有女生朋友誤傳說用情書追女生是個很好的招,其實一點也不,

重點還是在感覺上,

如果不喜歡你寫了情書過去,就算沒有像周董的歌詞那樣"隔天在操場上找到"

也會變成了女生的一項戰利品,因為你已經是她石榴裙下的孤魂野鬼了,

就好像有些男人會去外面打獵,然後把打到的獵物掛在牆上給客人參觀,或者跟自己釣到的超大鮪魚合照,

女生比較文明一點,會拿情書和禮物跟自己的好姐妹炫耀。


文章打到這裡各位一定認為我接著會說,所以我親愛的男性朋友們,

不要上當了阿!不要再寫情書給女人了!

不不不,非也,非也,

那麼容易讓人猜透我就不是神神氣氣神神氣氣的Colin老師了,

相反的,我很愛寫情書,

倒不是說我像連續殺人犯一樣,會把喜歡的女性耳朵割下來放在自己冰箱裡的那樣給每個喜歡過的女生都寄封情書。

我會寫,但是不一定會送出去,

我記得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書是在國中時寫的,

國三那年我瘋狂的愛上一個坐在我後座的女孩,

於是我寫了一封情書給她,

當然我寫之前就沒打算要送出去了,

所以我情書的第一句就寫道"在寫這封信之前我就知道這是封寄不出去的情書了"

還記得當年我是看完了行運茶餐廳裡有一段,

男主角阿水親手交了封情書給當年喜歡的女生,在多年以後,

那女的當著阿水的面連看都沒看就把信給燒了,

年輕的我心想,這個實在太酷了!

所以我也打算依樣畫葫蘆,寫一封信然後在多年以後再給她,

不過這個計劃有個很大的缺陷,那就是我搬家時忘記把那封信搬走了,

那封信還在我舊家的燈罩裡,假設那個燈罩還沒換的話。


專二左右我又喜歡上另一個女生,這次我沒有真的再寫一封情書了,

不過我在日記本上時不時的提到她的名字,如果提一次可以領十元,我應該夠錢買那台一直很想買的T2了,

直到當兵之後,在某個無聊的下午,因為跟學長值班很無聊所以聊起了那個女孩,

我不知道哪根筋不對了,居然聽了學長的話真的寫了一封情書,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這次我寄出去了,

而糟糕中的糟糕是,我這個人太俗辣,於是信寄出去之後我突然不跟那女孩聯絡了,

因為我太害怕被拒絕,直到過了幾個月,我才敢在一次偶然的狀況下跟她提起,

她說她很感動,第一次有男生這樣對她,至於她當時有沒有動心她說她"忘了",

聰明如我當然聽得出話中的話,她本來就沒打算接受我了。


不過我需要幫自己辯護一下,當兵的時光實在太無聊,

我除了腦袋ㄆㄨㄚˇ到寫了自己的情書,還幫幾個學弟學長代筆寫過情書,

其中一個更妙,直接問我說可不可以把我在軍中寫的歌詞PO到自己的blog去,說是他打的,

我當時一口就答應了,因為反正我覺得沒什麼差,

自己寫的東西再寫就有了。


回想起來退伍那麼久了,我好像再也沒寫過情書了,

倒不是說從此再也沒喜歡過人了,

只是,就停止了這件事情,

如果世界上有個情書比賽,我倒是會滿想參加的,

不知道大家對情書有什麼樣的感覺?

我覺得情書是一種很熱血的東西,用一張紙跟一隻筆,

把自己想說的千言萬語表達成一封短短的信,

充滿了愛意去去蕪存菁,是最最坦率的一種語言了,

我相信,只要把這樣的一封信寄出去,就算對方拒絕了你,

也會記得你一輩子的。

(不過是好的那種記得,例如想起你時嘴角會微微笑。還是那種不好的,例如把你寫的情書給姐妹們一起看,然後大家一起取笑你。這我就不敢保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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