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賴床賴太久,賴到將近上班才起床,
該死!我已經連續三四天完全沒看書了,
九把刀的書不算的話。
最近覺得早上寫BLOG是件很酷的事,一邊寫還可以一邊喝我的morning coffee,
剛好結合起來,完全就有一股網路寫手的感覺。
儘管現實絕對不是如此,真是不可思議持續天天寫BLOG也有25天了,
相當於四分之一了,在我人生中實在能夠算是創舉了,
不過我誠心誠意的認為,BLOG還是想寫再寫才不會有濫竽充數的感覺,
天天寫總有幾天會想要偷懶。
最近上高級班的小孩給我很大的挫折感,
雖然她們的程度不差,但是還沒好到能夠上到如此困難的書,
我也許還能夠用淺顯易懂的方式教他們那些文法,
但是習作裡的問題根本就是變態的難,嗯,對我來說當然不難,
但是對那群把英文當作學科的人而言,要她們腦袋轉彎根本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所以常會教得我頭暈腦漲,那種題目拿去給國中生寫都不一定寫得出來了,
唉~但是老闆就堅持她的學生是天才,要我硬著頭皮上,
我是能夠硬著頭皮上拉,可是學生們可沒辦法硬著頭皮的學,
學生嘛,大家都當過學生應該懂的,
學生不就這裡混混那裡玩玩,得過且過,
我當然不否認有像沈佳宜那樣天生興趣就是讀書的人,
坦白說我有"一個"這樣的學生,在我幾十個學生中也就只有那一個而已,
喔,認真算起來應該有四個,加上國中生的話,
不過再怎樣都是十分之一或者更少的幾率。
最近照著FB的說明給傑克做了一個鞋盒玩,
聽說能讓貓玩到抓狂,不過傑克根本就不屑玩,
牠就只是個死胖子而已,之前幫扡買了一個貓抓板,
牠也從來沒用過,阿龍說要帶牠過去教牠用,
不過我上次拿牠的爪子去抓,牠給我一臉無奈,
好像我這老鴇要推青樓女子進火坑一樣,
然後不用磨爪板磨爪子就算了,又愛在拖鞋上抓,雖然那雙鞋也不是我的。
好拉~日記嘛~就隨性一點~晚安拉~希望我明天不會賴床!!喔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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